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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通知
2018-05-03

 

苏整美协评〔2018〕3

各医疗美容机构:

根据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通知》(中整协发2018〕15)要求,为做好江苏省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,即日起开始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报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请参加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机构(以下简称“申报机构”)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、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具备相应的场地、人员、设备、设施

2依据现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正式运营满2年,且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、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、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

二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
各申报机构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办公室提交《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省协会评价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通过后,上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办公室。

三、申报费用

根据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2018年评价工作经费筹集、使用、管理方案》规定,向各申报机构收取评价报名费,报名费标准如下:

专科医院:3万元/家;门诊部:2万元/家;诊所:1万元/家。

、汇款账号

账户名: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

  号:320006621018170081024

开户行: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

各申报机构2018年531日前将评价报名费汇至协会账户。

、联系方式

  人:  

联系电话:15996276073025-83620481

协会邮箱:jsszxmrxh@163.com

协会官网:www.jsapa.org

 

附件:《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请表》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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