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苏整美协评〔2018〕3号)
各医疗美容机构:
根据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通知》(中整协发〔2018〕15号)要求,为做好江苏省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,即日起开始2018年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报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请参加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的机构(以下简称“申报机构”)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具备相应的场地、人员、设备、设施;
2、依据现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正式运营满2年,且申报前1年内无重大事故、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、无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各申报机构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办公室提交《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请表》(见附件),经省协会评价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通过后,上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办公室。
三、申报费用
根据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2018年评价工作经费筹集、使用、管理方案》规定,向各申报机构收取评价报名费,报名费标准如下:
专科医院:3万元/家;门诊部:2万元/家;诊所:1万元/家。
四、汇款账号
账户名:江苏省整形美容协会
账 号:320006621018170081024
开户行:交通银行南京鼓楼支行
请各申报机构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评价报名费汇至协会账户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 谢 哲
联系电话:15996276073;025-83620481
协会邮箱:jsszxmrxh@163.com
协会官网:www.jsapa.org
附件:《医疗美容机构评价申请表》;